为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确定的 “ 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 ” 的 16 字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进行评估的内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计划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考核管理。
二、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管理由各承办学院承担,承办学院负责项目教学质量。国际学院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质量监控、评估检查等工作。
三、教师
(一)各承办学院应建立相对稳定的项目教学团队。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担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循青岛理工大学有关教师行为规范。
(二)加强双语教师培训。通过外派进修,在职进修等形式,促进任课教师不断提高外语水平,承担起双语教学任务。
(三)所聘外籍语言教师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 2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等基本要求;外方合作院校应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任教。
(四)承办学院安排优秀中方教师承担项目的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接受定期的教学质量评价。
(五)外籍教师应遵守合同,保证教学质量。未经批准,接受学校以外的课程,影响项目课程的教学质量,国际学院有权督促承办学院扣发工资、直至解除合同。
四、学生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享受我校一般统招生的相同待遇。学生应以《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承办学院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关心其生活、学习、发展、就业,通过丰富有益的课内、课外活动,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五、教学质量
(一) 教学计划
严格按照中外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课程安排合理,能够体现外方课程特色,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设必要的国情课程、专题讲座、专题报告及实践活动等;引进的外方课程和核心课程应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外籍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占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
(二)教学文件及教学组织
教学周历、教案、讲课过程、辅导答疑、习题作业、成绩评定、 命题与试卷印刷、学生考试资格审查、考试的组织、试卷评阅及保存等环节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三)教师教学质量监督
承办学院负责其项目教师的教学质量。国际学院负责监督检查。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项目执行《青岛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办法》。
1 .承办学院自我监控:承办学院指定一名副院长分管项目的日常管理。并成立由分管副院长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教学考评组,对项目日常运行监督检查,并在期末对中方自聘教师进行网上评教。
2 .国际学院不定期地通过听课、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检查。
3 .学生评教。遵照校教务处对教师的评价要求进行测评。
4 .国外合作院校来校测评:国外合作院校定期访问,通过与师生座谈、听课、抽查作业和成绩等方式,检查和监督学院的教学管理质量,作为评价教师的参考。
六、财务管理
学校拨付各学院的项目经费,应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分配及管理办法》,做到预算到位,帐目清晰,专款专用,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七、总结报告
每学期期末,各承办学院向国际学院写出项目的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对招生情况、教学运行、教师培训、学生活动、毕业就业、外方来访交流情况等加以总结。
通过检查,国际学院每年年末根据各承办学院的项目运行情况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决定经费拨付情况和项目未来发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
青岛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办法原则上执行学校的有关文件。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方自聘本校教师,执行学校其他教师测评办法。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籍教师,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 )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分为学生测评、国际学院测评两部分。合作院校来校测评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 二 )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得分的权重:学生测评分数为 70% 、国际学院测评分数为 30 %。
( 三 )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的实施:每学期一次,一般于期末考试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进行。国际学院根据听课、座谈会、问卷调查等结果,填报网上评教系统。 并将测评统计结果反馈给有关教师、承办学院和外方合作院校,为评聘教师提供依据。
( 四 )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体系
1 、学生部分:参考青岛理工大学教师质量测评体系。
2 、学院部分:教师教学质量测评项目见下表
项目 | 内容 | 权重 |
1 .教学态度占 25% | (1) 备课、授课是否认真 | 10% |
(2) 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 5% |
(3) 教学责任心 | 10% |
2 .教学内容占 35% | (4) 授课水平 | 20% |
(5) 能否在教学中融入课程前沿动态 | 5% |
(6) 教学文件检查结果 | 5% |
(7) 教学研究能力如何 | 5% |
3 .表达能力和教学方法占 30% | (8) 讲课的逻辑性、艺术性和教学方法是否灵活 | 10% |
(9) 讲课感染力、与学生课堂互动情况 | 10% |
(10) 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 | 10% |
4 .教书育人和综合评价占 10% | (11) 是否注重教书育人 | 5% |
(12) 与其他教师相比的综合素质 | 5% |